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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票补记事项

根据票据法规定,当出票人在出票时因不能确定需要采购物资的品种、数量、金额或者供货单位,而无法记载支票金额或收款人名称时,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记载其他事项后,将支票交给实际使用人,并授权其在以后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补充记载,再将支票交给收款人,从而完成出票行为,使支票成为有效票据。支票可以补记的事项有:
  (1)票据金额。
  (2)收款人名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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