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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无息借贷应否支付逾期还款利息?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,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,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,借款人仍不偿还的,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,应当予以准许。由此可以看出无息的民间借贷,虽然在借款期限内不必支付利息,但是并不影响出借人在借款人逾期还款时主张利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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